在食品行業,委托生產和貼牌的區別,主要在于產品的版權的歸屬。前者,委托方,也就是投資者自己擁有產品的版權。而后者,加工廠是版權所有者。除此以外,在OEM代加工合作模式以及需要的手續方面,也會存在一定差異。
在OEM合作模式方面,委托生產和貼牌的區別有哪些?
1,委托生產:客戶可以依據工廠要求,自行供應生產所需物資;加工廠針對全國不同客戶的產品及項目需求,提供詳細報價明細;產品生產需要經過科學、細致的打樣實驗。
2,貼牌:加工廠,也就是受委托方,提供全部原材物料的代理業務,即ODM包工包料;生產企業只提供可以直接銷售的單位產品的加工成本;產品已經具備成熟的生產工藝,投資者下單以后,加工廠可以快速投入生產。
委托生產和貼牌的區別,同時直接決定了其優劣勢的所在,具體如下:
1,委托生產:投資者自身擁有產品的研發、設計主動權,在差異化、品牌化以及專屬化方面優勢更為明顯。正因為如此,在產品研發階段的耗時較長,并且會占用一定的資金、人力和物力。
2,貼牌:工廠已經完成了產品的設計,并且大部分提供貼牌使用的配方基本都經過了市場驗證,因此投資者便可“拿來即用”,時間、成本優勢明顯。但是,這種情況很容易出現市場產品同質化嚴重的現象。對于品牌的市場、人群基礎有一定要求。
委托生產需要什么手續?
1,營業執照:源頭的食品加工廠合作對象,是具有合法主體的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,因此這個資質需要提前辦理。
2,委托合同:詳細說明產品定制要求、訂單量以及交貨時間等,并且附帶加工單價和付款方式。同時對合作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進行說明。
3,保密協議:找工廠尋求委托生產的客戶,往往會具備自主的產品配方,其安全性十分重要。因此,代工廠會提供一分配方保密協議,說明自己的責任和義務。
委托生產和貼牌的區別一方面表現在食品OEM代加工廠家與投資者之間的合作模式上;另一方面則主要表現在合作前提條件上。分析自己的資源優勢,選擇適合的產品打造模式即可。